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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央行允许商业银行将企业的不良贷款置换为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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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位消息人士周四(3月10日)透露,中国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实施债转股,以支持实体经济,此文件并由国务院特批,以突破商业银行法规限制。

  一消息人士表示,中国央行(PBoC)有关司局已在起草相关银行债转股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处置一些不良债权时,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持股关系,在经济下行期,增加金融机构和企业逆周期调节的手段。

  另一位消息人士称,监管层旨在给商业银行处置不良债权增加处置手段,拟出台的文件中将明确对债转股的允许期限、处置手段,这会由国务院来特批,并不是常态化的,监管层推动的目的是解决实体经济困难。

  中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梅兴保周一(3月8日)表示,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银行可在重点领域实施债转股。经济下行期,银行不要看到产能过剩就过度追债,可以用拨备核销一部分,监管考核也可以宽容一点,也可以实施重点地区的债转股政策,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信用。

  而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现已更名为华荣能源)已开始先行一步,拟向债权人发行股票抵债。该公司周二公告称,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包括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以抵消171亿元债务。媒体报道称,这意味着中国银行将成为熔盛重工最大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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