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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中海油(00883.HK)称,有投资者因不满该公司及康菲石油涉嫌发布虚假及误导性信息,向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所提起集体诉,中海油面临诉讼索赔。
公告称,公司10月11日收到由Sam Sinay个人及其代表所有其他类似情况人士的应诉通知书,指控中海油于2011年1月27日至9月16日间,就公司经营、财务表现和“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发布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声明。
目前,距渤海漏油事故已过去了1年3个月有余。
今年3月,美国律师事务所Faruqi&Faruqi(F&F)已表示,在纽约交易所上市的中海油及其高管在蓬莱漏油事件中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的条款,并在网站上公开征集投资者计划对中海油发起集体诉讼。
F&F认为,中海油蓬莱19-3油田在2011年6月4日和6月17日相继发生2起溢油事件后,尽管中海油方面也试图披露信息,但是直到7月5日中国国家海洋局对外披露信息,市场才了解这一信息。此后,中海油淡化和低估了漏油的影响以及会对公司的运营造成的损害程度。
中海油回应称,该诉讼中的控诉和诉求并无法律依据,将竭力维护自身权益,而能源专家林伯强也认为打官司中海油不一定会输,因为诉讼书中所列举的并一定会成立。
“鉴于中海油正在收购尼克森的当口,也许庭外和解是更好的一种解决方式。”有国研中心专家说。
他指出,集团诉讼是美国证券市场上最常见的司法救济手段。这一设计解决了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的精力和费用问题,也使得不少律师事务所十分热衷盯住市场上的问题公司。在和解及案件胜诉后,律所会从中拿到30%左右的佣金,“因此律所会十分积极地推进诉讼”。
然而,一般公司都不会愿意配合,90%以上的集体诉讼都会以和解收场。而和解费则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至截稿,中海油方面并未就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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